替朗妥昔单抗(Loncastuximab tesirine)的用法用量
替朗妥昔单抗作为靶向CD19的抗体偶联药物,临床给药流程存在较多细节要点,规范实施给药预处理、剂量管控与操作流程。
推荐剂量
替朗妥昔单抗为静脉输注给药,每治疗周期为3周,于每个周期第1日给药,输注时长30min。
前2个治疗周期:给药剂量0.15mg/kg,每3周1次。
后续全部周期:给药剂量0.075mg/kg,每3周1次。
推荐预处理用药
若无使用禁忌,需使用地塞米松进行预处理:地塞米松4mg,口服或静脉给药,每日2次,连续用药3d;给药起始时间为替朗妥昔单抗给药前1d。若未能在给药前1d启动地塞米松预处理,则必须至少在替朗妥昔单抗输注前2h完成地塞米松给药。
剂量调整与给药延迟
血液学不良反应
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10⁹/L,暂停替朗妥昔单抗给药,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恢复至≥1×10⁹/L后方可重启治疗。
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50000/μL,暂停替朗妥昔单抗给药,直至血小板计数恢复至≥50000/μL后恢复给药。
非血液学不良反应
水肿或浆膜腔积液:2级及以上毒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恢复至≤1级。
心包积液:2级毒性,暂停给药直至毒性缓解;积液复发则永久终止用药;3级及以上心包积液,永久终止替朗妥昔单抗。
肝毒性: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升高达3级及以上,或怀疑药物性肝损伤(DILI),暂停给药直至毒性降至≤1级;若确认发生药物性肝损伤,永久停用替朗妥昔单抗。
其他不良反应:发生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暂停给药直至毒性缓解至≤1级。
给药延迟处理
若因药物相关毒性,给药延迟超过3周,后续给药剂量减半;剂量下调后毒性再次复发,应考虑终止治疗。
注:第2周期以0.15mg/kg给药后,如因毒性需下调剂量,则第3周期应使用0.075mg/kg。
复溶与输注给药操作说明
替朗妥昔单抗使用前必须完成复溶与稀释,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替朗妥昔单抗属于危险药品,需遵循危险药物处置防护流程。
剂量计算:依据患者体重及推荐剂量计算总给药毫克数;BMI≥35kg/m²患者,采用校正体重(ABW)计算剂量,校正体重(kg)=35kg/m²×身高(m)²。根据计算剂量,可能需要多瓶制剂。复溶后药物浓度为5mg/mL,据此将总剂量换算为取用体积。
冻干制剂复溶:每瓶冻干粉加入2.2mL注射用无菌水,溶剂沿瓶壁注入,得到终浓度5mg/mL药液;轻柔涡旋摇匀,禁止剧烈振摇;避免阳光直射。复溶后药液应为澄清至轻微乳光、无色至淡黄色;出现浑浊、变色、可见微粒禁止使用。
复溶后即刻使用为优先选择;若暂不使用,瓶内药液2-8℃冷藏最长保存4h,或20-25℃室温存放最长4h,禁止冷冻;超过时限废弃,制剂不含防腐剂。
输液袋稀释:无菌注射器抽取需要体积的复溶药液,瓶内剩余药液全部丢弃;将抽取药液加入装有5%葡萄糖注射液的50mL输液袋内,缓慢颠倒混匀输液袋,严禁振摇。
稀释后输注液:2-8℃冷藏最长储存24h,20-25℃室温最长储存8h;超时废弃,禁止冷冻。替朗妥昔单抗与PVC、聚烯烃、PAB材质输液袋未见配伍禁忌。
输注实施:使用专用输注管路,配备无菌无热原、低蛋白结合的0.2或0.22μm过滤器,静脉输注30min。给药全程监测输注部位,警惕药物外渗,外渗可造成局部刺激、肿胀、疼痛甚至严重组织损伤。禁止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经同一通路同步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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