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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马替尼

慢性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肿瘤

  • 别名: 格列卫、Imatinib、Gleevec、veenat、glivec
  • 剂型: 片剂
  • 规格: 0.1g*60片
  • 厂家: 瑞士诺华
  • 准批文号: 021588
  • 有效期: 24个月
  • 上市时间: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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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1.新诊断的费城阳性慢性粒细胞白血病(Ph+ CML)

新近诊断为慢性期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细胞白血病(Ph+ CML)的成人和儿童患者

2.α干扰素(IFN)治疗后的急变期(BC)、加速期(AP)或慢性期(CP)的Ph+ CML

费城染色体阳性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患者,处于急变期、加速期或干扰素-α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

3. Ph+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的成人患者

患有复发性或难治性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 ALL)的成年患者

4.Ph+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患儿

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 ALL)联合化疗的儿童患者

5. 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

患有与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基因重排相关的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生性疾病的成年患者

6.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ASM)

没有D816V c-Kit突变或c-Kit突变状态未知的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成年患者

7. 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HES)和/或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CEL)

患有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和/或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成年患者,其具有FIP1L1-PDGFRα融合激酶(突变分析或荧光原位杂交[FISH]证实CHIC2等位基因缺失),以及患有HES和/或CEL的患者,其FIP1L1-PDGFRα融合激酶阴性或未知

8. 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

患有不可切除、复发性和/或转移性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的成年患者

9.Kit (CD117)+胃肠道间质瘤(GIST)

Kit (CD117)阳性的不可切除和/或转移性恶性胃肠间质瘤患者

10. 胃肠道间质瘤的辅助治疗

Kit (CD117)阳性GIST完全切除后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

(1)治疗应由对恶性肿瘤患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

(2)甲磺酸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大杯水,以使胃肠道紊乱的风险降到最小

(3)通常成人每日一次,每次400mg或600mg,以及日服用量800mg即400mg剂量每天2次(在早上及晚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晨和晚上)

(4)不能吞咽药片的患者(包括儿童),可以将药片分散于不含气体的水或苹果汁中(100mg片约用50ml,400mg约用200ml),应搅拌混悬液,一旦药片崩解完全应立即服用

(5)只要患者持续受益,治疗应持续进行

1.1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患者的治疗剂量

(1)成人

①对慢性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00mg/日,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为600mg/日

②对于WBC>50000/μl的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的一线治疗,治疗经验仅限于曾接受过羟基脲治疗的患者,该治疗开始可能需要加上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

③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且如果血象许可,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或从600mg/日增加到800mg/日:任何时间出现了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治疗12个月未获得任何细胞遗传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和/或细胞遗传学反应重新消失

(2)3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

①目前国内外儿童临床数据有限、需严密监测儿童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必要时及时调整剂量

②本品用于3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临床研究数据

③依据成人的剂量,推荐日剂量为: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340mg/m2(最大剂量:600mg)制订儿童患者的每日推荐剂量,计算所得剂量一般应上下调整至整百毫克,12岁以下儿童的剂量一般应上下调整至整五十毫克

④尚无3岁以下儿童治疗的经验

1.2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患者的治疗剂量

(1)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为600mg/日

(2)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340mg/m2(总剂量不超过600mg/日)

1.3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的治疗剂量

(1)对不能切除和/或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00mg/日

(2)在治疗后未能获得满意的反应,如果没有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剂量可考虑从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或800mg/日

(3)对于胃肠道间质肿瘤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应持续治疗,除非病情进展

(4)对胃肠道间质肿瘤完全切除术后成人患者辅助治疗的推荐剂量为400mg/日,临床研究中伊马替尼用药时间为1年,伊马替尼辅助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尚不清楚

1.4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伴有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患者的用药剂量

(1)本品用于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对于证明存在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的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推荐起始剂量为100mg/日,如果治疗后经适当检测证实未获得足够缓解,且无不良反应发生,可以考虑将100mg/日剂量增至400mg/日

1.5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患者的用药剂量

(1)本品用于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无D816Vc-Kit突变的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成人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推荐剂量是400mg/日,如果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患者的c—Kit突变情况未知或无法测得,当使用其它疗法不能获得满意缓解时,应考虑给予甲磺酸伊马替尼400mg/日进行治疗

(3)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一种与FIPlLl-PDGFR-α融合激酶有关的克隆性血液系统疾病)的侵袭性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推荐起始剂量为100mg/日,如果治疗后经适当检测证实未获得足够缓解,且无不良反应发生,可以考虑将100mg剂量增至400mg

1.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患者的用药剂量

(1)本品用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成人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和PDGFR-α或-β基因重排的非典型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患者推荐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用药剂量为400mg/日

1.7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患者的治疗剂量

(1)本品用于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2)成人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的推荐剂量是400mg/日,需要时剂量可升至每日800mg

2.剂量调整

如果接受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水潴留),应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然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

2.1严重肝脏毒性时剂量的调整

(1)如胆红素升高>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正常范围上限5倍,应停止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

(2)以后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可以减量后继续服用,成人每日剂量应该从400mg减少到300mg,或从600mg减少到400mg或从800mg减少至600mg,儿童和青少年从260mg/m2减少到200mg/m2或从340mg/m2减少到260mg/m2

2.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剂量的调整

(1)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加速期或急变期,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起始剂量6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340mg/m2/日):

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应确定是否血细胞减少症与白血病有关(抽取骨髓或活检),如果血细胞减少症不是由白血病引起的,建议剂量减少到4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g/m2/日,如果血细胞减少持续2周,则进一步减少剂量至3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g/m2/日,如血细胞减少持续4周,应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1×109/L和血小板≥20×109/L,再用时剂量为3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g/m2/日

(2)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慢性期及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起始剂量4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g/m2/日):

①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治疗可恢复为剂量4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60mg/m2/日

②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治疗中断后的重新治疗剂量减至300mg/日或儿童和青少年200mg/m2/日

(3)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起始剂量为100mg/日):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可以重新用之前的剂量(即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之前的剂量)开始给药

(4)系统性肥大细胞增生症(ASM)(起始剂量为100 mg/日):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可以重新用之前的剂量(即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之前的剂量)开始给药

(5)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嗜酸细胞过多综合症(HES)和/或慢性嗜酸粒细胞白血病(CEL)、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MDS/MPD)(起始剂量为400mg/日):

①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重新治疗剂量400mg/日

②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重新治疗剂量应减少至300mg

(6)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DFSP)(剂量800mg/日):

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应停药,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才应该恢复用药,重新治疗剂量600mg/日

如果再次出现危急数值(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重新治疗剂量应减少至400mg

(7)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

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推荐使用最小剂量400mg/天,目前尚无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正常范围的3倍)使用剂量为400mg/天的数据资料,这些患者应在权衡风险评估后再使用本品

(8)肾功能衰竭患者的剂量:

伊马替尼的肾清除可以忽略,由于这个原因,预计对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全身清除率没有减少,然而,对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仍需特别注意

(9)老年患者的剂量:

对老年患者没有特别的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最常(大于或等于30%)报告的是水肿、恶心、呕吐、肌肉痉挛、肌肉骨骼疼痛、腹泻、皮疹、疲劳和腹痛

禁忌

尚不明确

贮存方法

在20°C-25°C下,避光,防潮,密封储存,避免压碎

适用人群

成人。三岁以上儿童,孕妇及老年体弱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诱导CYP3A代谢的药物

合并使用伊马替尼和强CYP3A4诱导剂可能会减少伊马替尼的总暴露量

CYP3A4诱导剂:

利福平、利福喷丁、苯妥因、卡马西平、巴比妥类或圣约翰草等

2.抑制CYP3A代谢的药物

合并使用伊马替尼和强效CYP3A4抑制剂可能会导致伊马替尼暴露量显著增,葡萄柚汁也可能增加伊马替尼的血浆浓度,避免葡萄柚汁

CYP3A4 强抑制剂:

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利托那韦、克拉霉素、葡萄柚等

3.与CYP3A4代谢的药物的相互作用

本品将增加CYP3A4代谢药物的血浆浓度(例如,三唑并苯二氮卓类、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某些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等),使用治疗窗较窄的CYP3A4底物的格列卫时应谨慎,因为华法林通过CYP2C9和CYP3A4代谢,所以在需要抗凝的患者中,使用低分子量或标准肝素代替华法林

CYP3A4 底物:

苯二氮卓类、钙离子通道阻断剂、那格列奈、麦角碱衍生物、激素避孕药等;例如米哚妥林、辛伐他汀、咪达唑仑等

4. 与CYP2D6代谢的药物的相互作用

使用治疗窗较窄的CYP2D6底物的格列卫时应谨慎

CYP2D6 底物:

心律失常药物、抗抑郁药、安定类药物等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片剂

生产厂家

瑞士诺华

成分

本品活性成分:甲磺酸伊马替尼

化学结构式:

甲磺酸伊马替尼.jpg

性状

本品为暗黄色至棕橙色薄膜包衣片

注意事项

1. 液体潴留和水肿

伊马替尼经常伴有水肿,偶尔会出现严重的液体潴留,定期称重并监测患者是否有液体潴留的迹象和症状,仔细调查意外的快速体重增加,并提供适当的治疗,水肿的可能性随着伊马替尼剂量的增加和年龄大于65岁而增加

2.血液毒性

治疗时,第一个月每周进行一次全血细胞计数,第二个月每两周进行一次,之后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进行计数,血细胞减少的发生取决于疾病的阶段,在儿童患者中,观察到的最常见毒性为3或4级血细胞减少症,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和贫血,这些通常发生在治疗的前几个月内见

3.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左心室功能障碍

据报道,服用伊马替尼的患者会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左心室功能障碍,心脏不良反应在高龄或合并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中更为常见,因此,治疗需评估任何有心衰或肾衰迹象症状的患者

4.肝中毒

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肝毒性,有时会很严重,开始治疗前和每月或根据临床指征监测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当伊马替尼与化疗联合时,已经观察到转氨酶升高和高胆红素血症形式的肝毒性,此外,还有急性肝功能衰竭的报告,建议监测肝功能

5.出血

胃肠道肿瘤部位可能是胃肠道出血的来源,上市后经验中也有胃窦血管扩张的报告

6.胃肠疾病

伊马替尼有时与胃肠道刺激有关,格列卫应该与食物和一大杯水一起服用,以尽量减少刺激症状,很少有胃肠道穿孔的报告,包括死亡病例

7.嗜酸细胞过多的心脏毒性

据报道,嗜酸细胞在给予全身类固醇、循环支持措施和暂时停用伊马替尼后是可逆的,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生性疾病和系统性肥大细胞增多症可能与高嗜酸性粒细胞水平有关,如果任何一种异常,考虑在治疗开始时预防性使用全身性类固醇(1-2mg/kg)1-2周,同时使用伊马替尼

8.皮肤毒性

据报道,使用本品时会出现大疱性皮肤反应,包括多形红斑和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在这些情况下,以低于反应发生时的剂量使用伊马替尼,对于一些患者同时接受皮质类固醇或抗组胺药治疗

9.甲状腺机能减退

在伊马替尼治疗期间接受左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切除术患者出现了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临床病例,监测此类患者的TSH水平

10.胚胎-胎儿毒性

孕妇服用格列卫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有生殖能力的性活跃女性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和停用伊马替尼后14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导致妊娠率低于1%的方法),如果该药物在怀孕期间使用,或者如果患者在服用该药物期间怀孕,该药物对胎儿有潜在危害

11.儿童和青少年生长迟缓

据报道,接受伊马替尼治疗的儿童和青春期前儿童会出现生长迟缓,格列卫长期治疗对儿童生长的长期影响尚不清楚,因此,监测接受伊马替尼治疗的儿童的生长情况

12.肿瘤溶解综合征

由于可能出现肿瘤溶解综合征,密切监测患者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同时,在开始使用伊马替尼之前,纠正临床上明显的脱水并治疗高尿酸水平

13.与驾驶和使用机械相关的损伤

据报道,接受伊马替尼治疗的患者会发生机动车事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会出现副作用,如头晕、视力模糊或嗜睡,建议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时要小心

14.肾毒性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肾功能下降,开始服用伊马替尼前评估肾功能,治疗期间进行监测,注意肾功能不全的危险因素,如先前存在的肾功能损害、糖尿病、高血压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以上内容参考自FDA美国药监局伊马替尼英文版说明书2022.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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