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伯多胺(Iberdomide)的用药注意事项
伊伯多胺是一种Cereblon调节型蛋白降解剂,与达雷妥尤单抗、透明质酸酶及地塞米松联合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治疗。
一、生殖与妊娠相关注意事项
1.妊娠禁忌
(1)伊伯多胺具有胚胎-胎儿毒性,妊娠期女性禁用。
(2)动物研究显示可导致胚胎死亡及结构畸形,与沙利度胺机制相似。
(3)用药前须确认未妊娠,治疗期间及停药后4周内须严格避孕。
2.避孕要求
(1)有生育潜力的女性须采用两种有效避孕措施,或完全禁欲。
(2)避孕应从治疗前4周开始,持续至停药后4周。
(3)男性患者精液中可能含药物,须使用乳胶或合成避孕套,且不得捐献精子。
3.妊娠监测
(1)治疗前须获得两次阴性妊娠试验。
(2)治疗前4周每周检测,之后规律月经者每4周、不规律者每2周检测。
(3)若月经延迟或异常出血,应立即停药并检测。
4.哺乳与献血
(1)治疗期间及停药后4周内不建议哺乳。
(2)同样期限内禁止献血或捐献卵子。
二、血栓与血液学监测注意事项
1.血栓栓塞风险
(1)可导致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死及卒中。
(2)推荐进行抗血栓预防治疗。
(3)出现血栓症状须中断用药并启动抗凝治疗。
2.中性粒细胞减少
(1)可导致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需全程监测血常规。
(2)根据严重程度中断、减量或停药,必要时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3)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须立即就医。
3.其他血液学异常
(1)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贫血及淋巴细胞减少。
(2)血小板显著降低或伴出血时须中断用药并考虑抗凝。
(3)恢复后通常需减量至0.75mg每日一次。
三、感染、肿瘤与器官功能注意事项
1.感染风险
(1)可导致严重甚至致命感染,包括机会性感染。
(2)活动性感染未控制前不应开始治疗。
(3)治疗期间须监测感染体征,必要时预防性使用抗感染药物。
2.第二原发恶性肿瘤
治疗期间可能发生第二原发恶性肿瘤,须定期监测。
3.肝肾功能与药物相互作用
(1)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30)未透析者须减量。
(2)避免与强或中度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无法避免时须调整剂量。
4.给药与储存
(1)每日约同一时间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
(2)胶囊须整粒吞服,不可打开、压碎或咀嚼。
(3)存放于原瓶,保留干燥剂,室温保存,盖紧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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