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泊替尼(Tepotinib)的用法用量
特泊替尼(Tepotinib)的用药方案需要根据患者的疾病类型、基因检测结果以及整体健康状况进行个体化制定。作为一种针对MET外显子14跳跃(METex14skipping)突变的口服小分子MET抑制剂,特泊替尼通常需要在明确分子标志物状态后使用,并按照规范剂量持续治疗,以维持对异常MET信号通路的抑制作用。
特泊替尼(Tepotinib)的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
特泊替尼的推荐剂量为450mg,每日一次,随餐口服,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建议患者每日大致在同一时间服药,整片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药片。
吞咽困难患者的给药方式
将特泊替尼片剂置于含30mL非碳酸水的玻璃杯中(不得使用或添加其他液体),搅拌(勿压碎)直至药片分散成小碎片(药片不会完全溶解),立即或在1小时内饮用。吞服分散液,不得咀嚼药片碎片。随后向玻璃杯中加入30mL水并立即饮用,确保无残留。
若需经鼻胃管给药,按上述方法分散药片后,立即或在1小时内经鼻胃管注入。随即用30mL水冲洗玻璃杯和注射器两次,确保无残留并给予全剂量。
漏服处理
若漏服,可在想起当天补服,除非距离下一次预定服药时间不足8小时,此时应跳过漏服剂量,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剂量。
若服药后发生呕吐,应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剂量,无需补服。
不良反应剂量调整
推荐的剂量降低方案为将剂量减至225mg每日一次。若患者无法耐受225mg剂量,应永久停用特泊替尼。
基于不良反应严重程度(按NCICTCAEv5.0分级),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间质性肺病/肺炎
任何分级:若怀疑ILD/肺炎,应立即暂停用药;若确诊,应永久停药。
ALT/AST升高(不伴总胆红素升高)
3级:暂停用药至恢复至基线水平。若7天内恢复,以原剂量恢复用药;否则减量后恢复用药。
4级:永久停药。
ALT/AST升高伴总胆红素升高(无胆汁淤积或溶血证据)
ALT/AST>3倍ULN且总胆红素>2倍ULN:永久停药。
总胆红素升高(不伴ALT/AST升高)
3级:暂停用药至恢复至基线。若7天内恢复,减量后恢复用药;否则永久停药。
4级:永久停药。
脂肪酶/淀粉酶升高
3级:暂停用药至恢复至≤2级或基线水平。若14天内恢复,减量后恢复用药;否则永久停药。
4级:永久停药。
胰腺炎
3级或4级:永久停药。
其他不良反应
2级:若不耐受,可暂停用药至缓解后以原剂量或减量恢复。
3级:暂停用药至缓解后减量恢复。
4级:永久停药。
- 【非小细胞肺癌】SH-1028片[适 应 症]非小细胞肺癌[试验分期]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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