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拉可兰(Lifyorli)的用法用量
正确掌握瑞拉可兰(Lifyorli)的用法用量,是保障联合化疗疗效和患者安全的关键环节。
一、标准剂量与给药周期
1.推荐剂量
(1)瑞拉可兰的固定推荐剂量为每次150mg,口服给药。
(2)该剂量由1粒100mg胶囊和2粒25mg胶囊组成,需完整吞服,不可拆分或压碎。
2.给药时间窗口
(1)在每个白蛋白紫杉醇输注周期的特定时间点服用:输注前一日、输注当日和输注后一日,每日一次,共连续服用3天。
(2)治疗可持续进行,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3.与化疗药物的配合
(1)白蛋白紫杉醇的推荐剂量为80mg/m²,在每个28天周期的第1、8、15天经静脉输注给药。
(2)瑞拉可兰的服药时间围绕上述输注日期安排。
(3)本品不可替代为其他紫杉醇制剂,联合方案与白蛋白紫杉醇单药使用的剂量不同。
二、服药操作与漏服处理
1.服药方式
(1)随餐服用:食物可显著增加瑞拉可兰的吸收,建议在正餐期间或餐后立即服药。
(2)整粒吞服:胶囊必须完整吞下,不得压碎、咀嚼、溶解或掰开胶囊壳。
2.漏服剂量的处理
(1)若距原定服药时间不足12小时,应尽快补服;若已超过12小时,则应跳过此次漏服剂量,按原计划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
(2)禁止加倍补服:不可在同一时间服用两倍剂量以弥补漏服。
3.服药后呕吐的处理
若服药后发生呕吐,不应额外补服一剂,继续按原计划服用下一次剂量即可。
三、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原则
1.剂量下调方案
(1)瑞拉可兰首次减量至125mg(1粒100mg加1粒25mg),仍按输注前一日、当日和后一日的方案服用。
(2)若患者在首次减量后仍无法耐受,需永久停用瑞拉可兰,不再进行第二次减量。
2.与化疗药物同步调整
(1)瑞拉可兰的给药应随白蛋白紫杉醇同步中断或终止。
(2)若白蛋白紫杉醇因不良反应暂停,瑞拉可兰也应暂停;待白蛋白紫杉醇恢复后,瑞拉可兰以相同剂量恢复。
(3)调整方案依据不良反应类型和严重程度制定,具体包括血液学毒性(如中性粒细胞减少)和非血液学毒性(如周围神经病变、皮疹、腹泻等)。
(4)调整时需参考医生的具体医嘱。
3.特殊人群的剂量限制
(1)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因药物暴露量可能增加,加重毒性风险。
(2)老年患者(65岁及以上):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剂量调整频率较高,需密切监测耐受性。
(3)肾功能轻度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严重肾功能不全的影响尚不明确。
- 【非小细胞肺癌】SH-1028片[适 应 症]非小细胞肺癌[试验分期]Ⅲ期
- 【食管鳞癌】LY01015注射液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适 应 症]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试验分期]Ⅲ期
- 【黑色素瘤】GT101注射液[适 应 症]一线治疗失败的宫颈鳞癌或恶性黑色素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注射用TFX05-01[适 应 症]本品拟用于经病理组织/细胞学或临床诊断确诊,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 或经过手术和/或经末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和/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BC007抗体注射液[适 应 症]CLDN18.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试验分期]Ⅰ期
- 【淋巴瘤】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胶囊[适 应 症]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试验分期]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