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沃司他单抗(Linvoseltamab)的用法用量
林沃司他单抗仅可静脉输注给药,为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发生风险,必须采用阶梯递增给药方案;给药医疗机构需具备处理CRS、输注相关反应(IRR)、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的急救设备与医疗支持条件。
重要给药说明
1.全部输注需经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输注,不可静脉推注。
2.阶梯递增第1剂、第2剂给药完成后,患者均需住院观察24小时。
3.每次给药前按要求给予预处理药物。
4.由具备处置严重输注相关毒性经验的医务人员实施输注。
推荐给药剂量
阶梯递增给药阶段:
第1日给予阶梯剂量1:5mg,输注时长4小时。
第8日给予阶梯剂量2:25mg;第15日给予首剂治疗剂量200mg。
每周给药阶段:第15日给药1周后开启每周方案,第4周至第13周,共完成10次200mg给药。第2次治疗剂量输注时长为1小时,后续每周剂量输注时间可缩短至30分钟。若上一剂发生CRS,则维持既往输注时长,无CRS发生方可逐步缩短输注时间。每周给药间隔至少5日。
双周给药方案:第14周起改为每2周一次200mg,输注时长30分钟;双周给药两次给药间隔不少于10日。
每4周给药方案:治疗第24周及以后,患者已经达到并维持非常好的部分缓解(VGPR)或更佳疗效,且已经接受≥17次200mg剂量,可调整为每4周给予200mg,输注时长30分钟;两次给药间隔不少于24日。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者出现不可耐受毒性。发生CRS、ICANS或其他神经系统不良事件时,依据不良反应管理表进行剂量暂停、减量或者永久停药。
推荐预处理用药
阶梯递增全部剂量、第1次完整治疗剂量、第2次治疗剂量以及临床需要的后续给药前,给予预处理药物降低CRS和输注相关反应风险:
1.对乙酰氨基酚(等效药物)650-1000mg,输注前30-60分钟口服。
2.苯海拉明(等效抗组胺药物)25mg,输注前30-60分钟口服或者静脉给药。
地塞米松(等效糖皮质激素)输注前1-3小时静脉给药:阶梯1、阶梯2、首次完整治疗剂量前给予40mg。
当使用40mg地塞米松预处理,患者耐受给药未发生CRS/输注反应后,后续给药预处理地塞米松下调至10mg。
当使用10mg地塞米松联合对乙酰氨基酚、苯海拉明预处理,患者可平稳耐受给药,无CRS及输注相关反应,可停用预处理药物。
剂量延迟后重启治疗
末次给药为5mg:距上次给药≤14日,直接给予25mg;>14日,需从5mg重启阶梯递增给药。
末次给药为25mg:距上次给药≤14日,直接给予200mg;>14日且≤28日,自25mg重启阶梯;>28日,自5mg重启阶梯递增给药。
末次给药为200mg:距上次给药≤49日,继续200mg给药;>49日,从5mg重启阶梯递增给药。
剂量延迟超过30日的患者,重启治疗前充分评估获益-风险比。所有重启阶梯递增的给药均需要执行预处理用药;同时需结合CRS、ICANS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规则。
不良反应处置
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管理(参照ASTCT2019分级)
1级:发热≥38℃;暂停给药直至CRS完全缓解,给予支持治疗;缓解后可恢复给药。
2级:发热伴补液可纠正的低血压,或者仅需要低流量吸氧的低氧血症;暂停给药,给予支持治疗;恢复给药输注速率最高下调50%,总输注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给药完成后需要在医疗机构附近监测24小时,酌情住院。
3级:发热伴需要血管升压药物维持的低血压,或需要高流量吸氧的低氧;暂停给药,强化支持治疗;缓解后减量恢复给药,输注速率下调最高50%,给药后住院观察24小时;若再次发生3级CRS,永久终止林沃司他单抗治疗。
4级:发热伴需要多种升压药物的低血压,或需要正压通气支持的缺氧;永久停用林沃司他单抗,给予重症支持。
合并转氨酶升高:CRS≤3级伴随AST/ALT>5倍正常值上限,暂停给药,直至CRS消退,转氨酶回落至合适水平。无CRS症状,转氨酶7日内趋向基线可无需调整剂量,7日内不改善则需要减量。
减量细则:末次5mg改为2.5mg;末次25mg则从5mg重新阶梯递增;末次200mg参照延迟重启表格。
ICANS(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处置(ASTCT2019分级)
1级:ICE评分7-9分,可自发唤醒的意识改变;暂停给药至症状回到基线,支持治疗,可考虑非镇静类抗惊厥药物预防癫痫。
2级:ICE评分3-6分,仅声音刺激可唤醒;暂停给药,地塞米松10mg静脉每6小时一次,症状改善至≤1级后逐步减量;抗惊厥药物预防;下一次给药完成后医疗机构附近监测24小时,酌情住院。
3级:仅触觉刺激唤醒、快速缓解的惊厥、神经影像提示局部脑水肿;暂停给药,神经内科会诊,地塞米松10mgq6h静脉;减量恢复给药,给药后住院观察24小时;复发3级ICANS需永久停药。
4级:ICE0分,无法唤醒、昏迷、持续>5分钟惊厥、反复抽搐、局灶重度运动无力、弥漫脑水肿;永久终止治疗,重症监护,地塞米松10mg静脉每6小时,神经内科会诊。
其他不良反应管理(NCI-CTCAEV5.0)
输注相关反应IRR:2级,停止输注,症状改善至1级或基线后重启,速率最多下调50%,总输注时长不超过6小时;3级,停止输注,症状缓解后减量重启,再次发生3级IRR永久停药;4级,永久停药。
非ICANS神经系统毒性:2级暂停给药;首次3级暂停;复发3级或4级永久停药。
感染:2-3级活动性感染暂停给药直至改善至≤1级;4级感染考虑永久停药,若继续用药则暂停给药直至恢复。
非血液学毒性:3级暂停给药至≤1级;4级考虑永久停药,继续用药则暂停给药直至恢复。
血液学毒性:血小板<50000/μL伴出血或<25000/μL,暂停至≥25000/μL且无出血;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0×10⁹/L伴≥2级感染或<0.5×10⁹/L,暂停至≥0.5×10⁹/L;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暂停至中性粒细胞>1.0×10⁹/L且发热消退;血红蛋白<8g/dL,暂停至≥8g/dL。
配制与给药操作
林沃司他单抗为一次性单剂量西林瓶,严禁震荡;肉眼检查溶液,浑浊、变色、可见微粒直接丢弃。林沃司他单抗为澄明至轻微乳光、无色至淡黄色溶液。
使用无菌操作,抽取对应剂量,加入装有0.9%氯化钠注射液的PVC或聚烯烃输液袋。
2.5mg:抽取1.25mL原液,加入50mL生理盐水袋。
5mg:抽取2.5mL原液,加入50或100mL生理盐水袋。
25mg:抽取12.5mL原液,加入50或100mL生理盐水袋。
200mg:抽取10mL原液,加入50或100mL生理盐水袋。
轻柔颠倒混匀,禁止剧烈摇晃。
稀释后药液:室温≤25℃条件,自配制完成至输注启动最长不超过8小时;2-8℃冷藏条件,不超过48小时;禁止冷冻。
输注管路选用PVC、PE内衬PVC或者聚氨酯管路;必须使用0.2-5μm聚醚砜(PES)过滤器;用林沃司他单抗预冲管路。
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不可共用同一条静脉通路;输注完毕,足量0.9%氯化钠冲管,冲管时间计入总输注时长。
- 【非小细胞肺癌】SH-1028片[适 应 症]非小细胞肺癌[试验分期]Ⅲ期
- 【食管鳞癌】LY01015注射液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适 应 症]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试验分期]Ⅲ期
- 【黑色素瘤】GT101注射液[适 应 症]一线治疗失败的宫颈鳞癌或恶性黑色素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注射用TFX05-01[适 应 症]本品拟用于经病理组织/细胞学或临床诊断确诊,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 或经过手术和/或经末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和/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BC007抗体注射液[适 应 症]CLDN18.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试验分期]Ⅰ期
- 【淋巴瘤】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胶囊[适 应 症]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试验分期]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