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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妥司兰钠注射液(Fitusiran)的用药注意事项

王药师
501
文章来源:药队长
发布日期:2026-10-19 16:26:37

芬妥司兰钠注射液是一种抗凝血酶导向的小干扰RNA,用于12岁及以上血友病A或B患者的常规预防,以减少出血频率。

一、核心风险防范

1.血栓事件的监测与处理

(1)芬妥司兰钠注射液可导致严重血栓事件。

(2)风险因素包括抗凝血酶(AT)活性持续低于15%、使用80mg每月一次的非获批剂量、留置静脉导管及术后未遵循出血管理指南。

(3)用药期间须将AT活性维持在15%–35%,并监测血栓症状。

(4)一旦发生血栓,应中断本品并按临床指征处理。

2.胆囊疾病的识别

(1)本品治疗与急性和复发性胆囊疾病相关,部分患者需行胆囊切除术或出现胰腺炎等并发症。

(2)应监测胆囊疾病症状,如疑似发生,考虑中断或停用本品;有症状性胆囊疾病史者,应考虑替代治疗。

3.肝毒性的预防

(1)用药前须获取基线肝功能检查,起始后至少6个月内每月复查,剂量增加后至少6个月内每月复查,此后定期监测。

(2)若出现新的或加重的肝酶异常,应进行诊断评估并监测至恢复基线。

(3)ALT或AS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时,应中断本品。

二、用药操作规范

1.起始剂量与AT监测

(1)仅限皮下注射。起始剂量为50mg,每2个月一次。

(2)开始前测量AT活性,低于60%者不得启动用药。

(3)起始后第1、3、5、6个月及每次剂量调整后测量AT活性;达到目标剂量后每年测量一次。

2.剂量调整原则

(1)若AT活性低于15%,需减少剂量,且应在既往剂量3个月后启动较低剂量;若6个月后AT活性高于35%或出血控制不满意,可考虑增加剂量。

(2)调整后须重新开始AT测量。

3.突破性出血的管理

(1)起始后7天内发生突破性出血,按既往CFC或BPA方案处理。

(2)7天后发生的出血,应减少CFC/BPA剂量并延长给药间隔,以降低血栓风险;若止血不充分,可依据临床判断使用更高剂量。

4.凝血因子预防的停用

起始本品后,患者可继续既往CFC或BPA预防最多7天,但不得晚于首次给药后7天停用,以降低血栓风险。

三、特殊人群与日常注意

1.肝损伤患者

已确立肝损伤(Child-PughA、B、C级)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2.妊娠与哺乳

(1)尚无妊娠期用药数据,仅在潜在获益大于风险时使用。

(2)本品是否经人乳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应权衡母婴获益与风险。

3.激素避孕

使用激素避孕的女性可能增加血栓风险,应在开始本品前及治疗期间改用非激素避孕方式。

4.注射操作与储存

(1)注射部位为大腿或腹部(脐周5cm除外),可注射上臂外侧。

(2)不得注射于受损、瘀伤或瘢痕皮肤,不得静脉注射。

(3)药液须为澄清无色至淡黄色,变色、浑浊或含颗粒时不得使用。

(4)冷藏药品需室温放置至少30分钟;室温储存不得超过3个月且不得回冷藏。

(5)不得振摇、加热、冷冻或阳光直射。

5.儿童与老年患者

(1)12岁以下儿童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12–17岁建议由成人给药或监护。

(2)65岁以上患者数据有限,应个体化评估。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获批于2025年3月28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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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妥司兰钠注射液(Fitusiran)
芬妥司兰钠注射液(Fitusiran)
用于12岁及以上成人及青少年A型或B型血友病(伴或不伴FVIII/IX抑制物)的常规预防性治疗,用以预防或降低出血事件发生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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