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O呼吁欧盟关键药物法案中制定肿瘤学专用保障措施
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近期针对欧盟《关键药品法案》(EU Critical Medicines Act)发表声明,呼吁在法案中纳入肿瘤学专项保障措施,以确保癌症治疗药物的持续可及性。该声明强调,肿瘤药物因其特殊性需区别于普通药品监管框架,尤其在供应链韧性和战略储备方面需单独考量。
ESMO指出,全球药品供应链的脆弱性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暴露无遗,而癌症患者作为依赖持续治疗的脆弱群体,更易受到药品短缺影响。目前欧盟关键药品清单中仅包含少数肿瘤治疗药物,且未充分考虑肿瘤药物的特殊需求,如复杂的生产工艺、较长的生产周期以及对温度敏感的储存条件等。
学会提出三项核心建议
1. 肿瘤药物专项分类:要求在欧盟关键药品清单中设立独立的肿瘤药物类别,基于临床需求度、替代药物可获得性及供应链风险进行动态评估。
2. 强化供应链透明度:建立全欧盟范围的肿瘤药物供应链监测系统,强制要求企业报告原料药来源、生产基地及库存数据,提前预警潜在短缺。
3. 区域化生产激励:通过财政支持推动抗肿瘤活性药物成分(API)在欧洲本土生产,减少对单一国家进口的依赖,特别关注专利过期药物的供应链稳定性。
ESMO警告称,若缺乏针对性措施,癌症患者可能面临治疗中断风险。例如,某些化疗药物(如铂类制剂)的短缺已导致部分国家推迟治疗方案。该学会敦促欧盟立法者将肿瘤药物纳入“战略药品”范畴,并制定跨成员国协调的应急计划,包括储备共享机制和生产能力再分配协议。
此外,ESMO强调需平衡创新激励与药品可及性,建议通过法案推动公私合作模式,鼓励开发更稳定的生产工艺。该声明获得多个欧洲患者组织的支持,认为此举将提升癌症防治体系的抗风险能力,符合欧盟癌症计划(Europe’s Beating Cancer Plan)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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