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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单药适用于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进展期非功能性、分化良好 (G1、G2)的胰腺和非胰腺来源的神经内分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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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应在有肿瘤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每次300 mg(6粒),每日1次;连续服药(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本品可随低脂餐(500千卡,约20%脂肪)同服或空腹口服,需整粒吞服。建议每日同一时段服药,如果服药后患者呕吐,无需补服;漏服剂量,不应在次日加服,应按常规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按治疗周期持续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在用药过程中医生应密切监测患者,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包括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本品。剂量调整应遵循“先暂停用药再下调剂量”的原则。暂停用药后,如4周内不良反应恢复至≤1级,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剂量调整至每日250 mg(5粒);第二次剂量调整至每日200 mg(4粒);若仍不耐受,则可以考虑200 mg每日一次服药3周停药1周或永久停药。剂量调整基本原则见表1;针对蛋白尿的剂量调整原则见表2;针对肝功能异常的剂量调整原则见表3。
目前尚无本品对肝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并严密监测肝功能,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目前尚无本品对肾功能不全患者影响的相关数据,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须在医生指导下慎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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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参考FDA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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