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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药品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上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适用于12岁及以上且体重≥30kg的成人和儿童患者,用于治疗以下利什曼病:
内脏利什曼病:由杜氏利什曼原虫引起。
皮肤利什曼病:由巴西利什曼原虫、圭亚那利什曼原虫和巴拿马利什曼原虫引起。
黏膜利什曼病:由巴西利什曼原虫引起。
使用限制:临床试验中评估的利什曼原虫种类基于流行病学数据。相同种类的利什曼原虫在不同地理区域对米替福新的临床反应可能存在差异。米替福新治疗其他利什曼原虫种类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评估。
为不透明的红色硬明胶胶囊,胶囊体印有“PLB”,胶囊帽印有“MILT50”,印字为白色。
重要用药指导:对于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开始使用米替福新治疗前必须确认妊娠状态为阴性。
治疗总时长为连续28天。为减轻胃肠道不良反应,应与食物同服。
具体剂量方案:
体重在30kg至44kg之间的患者:每次服用一粒50mg胶囊,每日两次(与早餐和晚餐同服)。
体重为45kg及以上的患者:每次服用一粒50mg胶囊,每日三次(与早餐、午餐和晚餐同服)。
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2%):胃肠道系统反应、神经系统反应、全身性及实验室检查异常、其他。
严重不良反应:胚胎-胎儿毒性、生殖系统影响、眼部并发症、肾功能影响、肝功能影响、血液系统影响、皮肤反应、其他。
1.胚胎-胎儿毒性
2.男性生育能力影响
3.女性生殖影响
4.口服避孕药吸收
5.肾功能监测
6.肝功能监测
7.胃肠道反应
8.血小板减少
9.Stevens-Johnson综合征
10.眼部并发症
【孕妇】米替福新禁用于妊娠期女性。动物研究显示其可导致胚胎-胎儿毒性。治疗期间若怀孕应立即停药,并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哺乳期女性】尚无药物经乳汁分泌的数据。鉴于潜在严重不良反应风险,不建议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5个月内哺乳。
【具有生殖潜力的男性和女性】治疗前必须验证女性妊娠状态阴性。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5个月内需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若出现呕吐/腹泻,应加用非口服避孕方法。男性用药后可能发生精子生成障碍,从而影响生育力。
【儿童使用】12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确定。
【老年人使用】米替福新的临床研究未纳入足够数量的65岁及以上受试者,无法确定其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说明书中尚未明确老年患者的用药指导。
【肾功能损害】临床研究排除了血肌酐或BUN≥1.5倍正常上限者,尚无该人群的药代动力学数据,用药指导不明确。
【肝功能损害】临床研究排除了转氨酶≥3倍或胆红素≥2倍正常上限者,尚无该人群的药代动力学数据,用药指导不明确。
妊娠期女性:米替福新禁用于妊娠期患者,基于动物数据,该药可能导致胎儿损害。
Sjögren-Larsson综合征患者:患有此综合征的患者禁止使用。
过敏者:对米替福新或米替福新任何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
1.基于代谢酶的相互作用
2.基于转运体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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