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沃司他单抗(Linvoseltamab)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林沃司他单抗为靶向BCMA/CD3的双特异性T细胞衔接抗体,静脉输注给药,采用阶梯递增方案以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风险,须严格按适应症和剂量规范使用。
一、适应症与给药前准备
1.适应症
(1)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2)患者须已接受至少四线既往治疗,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和抗CD38单克隆抗体。
(3)该适应症基于缓解率与缓解持久性获加速批准,持续批准可能取决于确证性试验的临床获益验证。
2.给药途径
(1)仅限静脉输注,须以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2)不得静脉推注,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经同一通路同时输注。
3.预处理用药
(1)阶梯剂量及前两次治疗剂量前,给予对乙酰氨基酚、苯海拉明及地塞米松预处理,以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和输注相关反应风险。
(2)待治疗剂量耐受且无上述反应后,可逐步减停预处理药物。
4.给药条件
(1)须由具备应急设备和医疗支持条件的医护人员给药。
(2)首次和第二次阶梯剂量给药后,患者须住院观察24小时。
二、推荐剂量与给药方案
1.阶梯递增剂量
(1)第1天给予5mg阶梯剂量。
(2)第8天给予25mg阶梯剂量。
(3)第15天给予200mg首次治疗剂量。
2.每周给药阶段
(1)第15天后一周开始,第4周至第13周每周给予200mg,共10次治疗剂量。
(2)第二次治疗剂量输注时间约1小时,后续剂量约30分钟。
3.每两周给药阶段
(1)第14周起每两周给予200mg。
(2)输注时间约30分钟。
4.每四周给药阶段
第24周或之后,已达到并维持VGPR及以上疗效且已接受至少17次200mg剂量的患者,可改为每四周给予200mg。
5.治疗持续时间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三、剂量调整与给药延迟处理
1.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1)发生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ICANS或其他神经毒性时,须暂停给药,待缓解后按严重程度调整后续剂量或永久停药。
(2)反复发生重度反应者应永久停药。
2.给药延迟后的重启原则
(1)上次为5mg剂量:延迟不超过14天者给予25mg;超过14天者从5mg重新开始阶梯递增。
(2)上次为25mg剂量:延迟不超过14天者给予200mg;超过14天但不超过28天者从25mg重启阶梯递增;超过28天者从5mg重启。
(3)上次为200mg剂量:延迟不超过49天者给予200mg;超过49天者从5mg重启阶梯递增。
3.重启前的要求
(1)重启阶梯剂量、首次及第二次治疗剂量前,均须给予预处理药物。
(2)延迟超过30天者,须重新评估重启治疗的获益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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