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培他滨(Capecitabine)的注意事项
卡培他滨需要经过体内多步代谢,最终转化为具有抗肿瘤活性的5-FU,进而干扰肿瘤细胞DNA和RNA的合成,抑制肿瘤细胞增殖。治疗期间,患者需要充分了解药物可能带来的不良反应及相关风险,并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做好用药监测。
卡培他滨(Capecitabine)的注意事项
DPD缺乏相关严重不良反应或死亡
治疗前须进行DPYD基因检测。对于存在导致完全DPD缺乏的基因变异的患者,应避免使用。对于出现急性早发或异常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暂停或永久停药。
与维生素K拮抗剂合用出血风险增加
合用华法林等药物时,应在卡培他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个月内更频繁地监测INR,并据此调整抗凝剂剂量。
心脏毒性
有冠心病史者风险增加。出现心脏毒性时应暂停给药,心脏毒性缓解后重启治疗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腹泻
可能严重。中位首次发生时间为34天,中位持续时间5天。应根据严重程度和发生次数调整剂量或停药。
脱水
厌食、乏力、恶心、呕吐或腹泻患者风险增加。治疗前应优化水合状态,并在治疗期间监测水合状态和肾功能。
肾毒性
可致严重、甚至致命的肾功能衰竭。治疗期间应监测肾功能,与肾毒性药物(如铂类、伊立替康、甲氨蝶呤、静脉用双膦酸盐)合用时需密切监测。
严重皮肤毒性
可发生致命性SCARs。一旦出现新发或加重的皮肤反应,应立即评估,如确诊为SCARs则永久停药。
手足皮肤反应(掌跖红斑感觉异常综合征,PPES)
中位发生时间为2.6个月。根据严重程度减量或停药。严重或持续PPES可导致指纹消失,影响个人身份识别。
骨髓抑制
治疗前及每个周期前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基线中性粒细胞<1.5×10⁹/L或血小板<100×10⁹/L者不推荐使用。发生3-4级骨髓抑制时应暂停、减量或永久停药。
高胆红素血症
单药治疗中,3级高胆红素血症发生率为15%,4级为3.9%。出现3-4级高胆红素血症时,应暂停给药,待恢复至≤2级后按剂量调整原则重启。
胚胎-胎儿毒性
基于动物研究,可对胎儿造成伤害。育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需使用有效避孕措施;有育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需使用有效避孕。
压碎片剂引起的不良反应
意外接触压碎的片剂可能导致眼部刺激、皮疹、腹泻、头痛等。患者不应切割或压碎片剂,如需处理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 【非小细胞肺癌】SH-1028片[适 应 症]非小细胞肺癌[试验分期]Ⅲ期
- 【食管鳞癌】LY01015注射液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适 应 症]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试验分期]Ⅲ期
- 【黑色素瘤】GT101注射液[适 应 症]一线治疗失败的宫颈鳞癌或恶性黑色素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注射用TFX05-01[适 应 症]本品拟用于经病理组织/细胞学或临床诊断确诊,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 或经过手术和/或经末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和/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BC007抗体注射液[适 应 症]CLDN18.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试验分期]Ⅰ期
- 【淋巴瘤】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胶囊[适 应 症]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试验分期]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