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纳妥单抗(Elranatamab)的用法用量
埃纳妥单抗(Elranatamab)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埃纳妥单抗的给药方案并非简单地按照固定剂量持续使用,而是采用逐步递增的方式建立治疗剂量,以降低首次用药阶段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等免疫相关反应的发生风险。
埃纳妥单抗(Elranatamab)的用法用量
1.重要给药信息
本品仅供皮下注射。
必须遵循阶梯剂量给药方案,以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在阶梯剂量给药方案中的前三次给药(第1天12mg,第4天32mg,第8天76mg)前约1小时,需给予预处理药物,以降低CRS风险。
埃纳妥单抗只能由具备充分医疗支持的合格医疗专业人员给药,以便管理CRS和神经毒性(包括ICANS)等严重反应。
由于CRS风险,患者在第1次阶梯剂量(12mg)给药后需住院观察48小时,在第2次阶梯剂量(32mg)给药后需住院观察24小时。
2.推荐剂量
推荐剂量方案如下表所示:
阶梯剂量给药方案:
第1天:12mg(第1次阶梯剂量);
第4天:32mg(第2次阶梯剂量);
第8天:76mg(首次治疗剂量)。
每周给药方案:
第1次治疗剂量后1周至第24周:76mg,每周一次。
每两周给药方案(仅限第25周起的缓解者):
第25周至第48周:76mg,每2周一次。
每四周给药方案(仅限在每两周给药方案治疗24周后仍维持缓解的患者):
第49周及以后:76mg,每4周一次;
治疗持续: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给药间隔注意事项:
第1次(12mg)与第2次(32mg)阶梯剂量之间至少间隔2天。
第2次阶梯剂量(32mg)与首次治疗剂量(76mg)之间至少间隔3天。
所有治疗剂量(76mg)之间至少间隔6天。
3.推荐的预处理药物
在阶梯剂量给药方案的前三次给药(12mg、32mg、76mg)前约1小时,需给予以下药物:
对乙酰氨基酚(或等效物)650mg,口服。
地塞米松(或等效物)20mg,口服或静脉注射。
苯海拉明(或等效物)25mg,口服。
4.剂量延迟后重启埃纳妥单抗治疗
如因故延迟给药,需根据下表建议重启治疗:
若最后一次给药为12mg(阶梯剂量1):
延迟≤14天:重启32mg,如耐受,4天后增至76mg。
延迟>14天:从12mg重新开始阶梯给药。
若最后一次给药为32mg(阶梯剂量2):
延迟≤14天:重启76mg。
延迟15-28天:重启32mg,如耐受,1周后增至76mg。
延迟>28天:从12mg重新开始阶梯给药。
若最后一次给药为76mg(任何每周治疗剂量):
延迟≤56天:重启76mg。
延迟57-84天:重启32mg,如耐受,1周后增至76mg。
延迟>84天:从12mg重新开始阶梯给药。
若最后一次给药为76mg(任何每两周或每四周治疗剂量):
延迟≤84天:重启76mg。
延迟>84天:从12mg重新开始阶梯给药。
对于因不良反应需延迟超过56天的患者,需重新评估重启埃纳妥单抗治疗的获益-风险比。在重启治疗时,应根据指南给予相应的预处理药物。
5.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不建议降低埃纳妥单抗的剂量。对于不良反应,应暂停给药。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参照详细指南进行管理,包括暂停、重启或永久停用。
主要原则如下:
CRS:根据严重程度(1-4级)暂停给药直至缓解,并考虑在下次给药前给予预处理药物。对于复发性3级或4级CRS,需永久停用。
ICANS:根据严重程度(1-4级)暂停给药直至缓解。对于1级,可考虑预防性抗癫痫治疗;对于≥2级,需使用地塞米松或甲泼尼龙治疗。对于复发性3级或4级ICANS,需永久停用。
其他神经毒性:根据严重程度暂停或永久停用。
血液学毒性:根据中性粒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阈值暂停给药。
感染及其他非血液学毒性:根据严重程度(3级或4级)暂停或永久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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