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型肉毒毒素(Dysport)适应症、禁忌与特殊人群用药规范
A型肉毒毒素(Dysport)是神经肌肉阻滞剂,用于治疗颈肌张力障碍、眉间纹及2岁以上痉挛状态。
一、适应症
1.成人颈肌张力障碍
(1)Dysport适用于成人颈肌张力障碍的治疗。通过注射至受累颈肌,降低异常肌张力,改善头颈姿势、疼痛及功能障碍。
(2)初始剂量500单位,可依据临床反应在250–1000单位间调整,两次治疗间隔至少12周。
2.成人眉间纹(<65岁)
(1)用于暂时性改善中重度眉间纹,适用于因皱眉肌与降眉肌过度活动形成的皱眉纹。
(2)总剂量50单位,分5等份注射,疗效持续约4个月,重复治疗间隔至少3个月。65岁以上患者疗效未经证实。
3.痉挛状态(≥2岁)
(1)成人:上肢痉挛500–1000单位,下肢痉挛1000–1500单位,上下肢合计不超过1500单位/次。
(2)儿童:上肢8–16单位/kg(上限640单位),下肢单侧10–15单位/kg、双侧20–30单位/kg(上限1000单位)。下肢近端肌肉疗效尚未确证。
二、禁忌症与禁忌食物
1.绝对禁忌人群
(1)过敏史:对任何肉毒毒素产品、辅料或牛乳蛋白过敏者。
(2)注射部位感染:存在活动性皮肤感染时严禁注射。
(3)眉间纹特殊禁忌:无法通过物理方式减轻皱纹者、严重眼睑下垂、深部真皮瘢痕、显著面部不对称。
2.禁忌食物
Dysport未列明任何特定禁忌食物。需注意:
(1)辅料含乳糖,可能来源于牛乳,故牛乳蛋白过敏者禁用。
(2)无证据表明需忌口海鲜、蛋类、酒精等,但注射后应避免饮酒以减少血管扩张所致瘀斑风险。
3.药物相互作用禁忌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加重肌无力。
(2)肌松药、抗胆碱药:协同增强毒性。
(3)其他肉毒毒素产品:间隔过短或联合使用风险未知,至少间隔12周以上。
三、特殊人群用药
1.妊娠期用药
(1)风险分级:无充分人体研究,动物实验显示胚胎毒性。
(2)临床建议:仅在潜在获益明确大于风险时使用。不建议常规应用于备孕、已孕或疑似妊娠女性。
2.哺乳期用药
(1)数据缺失:尚不清楚Dysport是否分泌至人乳。
(2)临床建议:应综合考量哺乳获益与母亲治疗必要性,谨慎使用。
3.儿童用药
(1)痉挛状态:2岁及以上患儿安全有效,但下肢近端肌肉注射疗效未确证。
(2)颈肌张力障碍与眉间纹:18岁以下人群不推荐使用。
(3)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未建立,禁止使用。
4.老年用药
(1)颈肌张力障碍:数据有限,应密切观察耐受性。
(2)眉间纹:65岁以上疗效未证实,眼部不良反应(干眼、刺激等)发生率更高。
(3)下肢痉挛:老年患者跌倒、乏力发生率显著增高,需个体化减量并加强监护。
5.育龄期男女
(1)动物实验显示高剂量可影响交配行为与生育能力。
(2)虽人体数据缺乏,备孕期间应避免非必要使用。
6.神经肌肉疾病患者
(1)合并肌萎缩侧索硬化、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等患者,神经肌肉传导储备下降,即使常规剂量也可能诱发严重肌无力。
(2)必须使用时应在专科医师指导下严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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