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那利塞(Inavolisib)的用法用量
伊那利塞用于治疗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需基于PIK3CA突变检测选择治疗方案。推荐剂量为每日9mg,联合哌柏西利和氟维司群使用。治疗前及期间应评估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并根据不良反应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
患者选择
选择使用伊那利塞治疗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应基于在血浆样本中检测到一个或多个PIK3CA突变。检测应使用FDA批准的伴随诊断方法。
开始治疗前推荐评估
在开始伊那利塞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应评估并优化患者的空腹血糖/血糖(FPG/FBG)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 水平。
推荐剂量
伊那利塞的推荐剂量为9mg,每日一次,口服,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服药时间:建议患者每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
服药方法:应整片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分割药片。
漏服剂量:如果漏服一剂,应在常规服药时间后的9小时内尽快补服。若已超过9小时,则应跳过该次剂量,在下一个预定时间服用常规剂量。
服药后呕吐:如果服药后发生呕吐,当天不应补服额外剂量,次日按常规服药计划恢复用药。
联合用药方案:伊那利塞需与哌柏西利和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哌柏西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125mg,连续服药21天后停药7天,构成一个28天的治疗周期。氟维司群的给药方案请参见其完整处方信息。
LHRH激动剂:对于绝经前和围绝经期女性,应根据当地临床实践同时给予促黄体激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对于男性患者,可考虑根据当地临床实践给予LHRH激动剂。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伊那利塞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降低水平如下:起始推荐剂量为每日9mg;首次剂量降低为每日6mg;第二次剂量降低为每日3mg。若患者无法耐受第二次剂量降低,应永久停用伊那利塞。
针对特定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高血糖
空腹血糖>正常值上限(ULN)至160mg/dL:无需调整伊那利塞剂量,考虑调整饮食并保证充分水化,对于有高血糖风险因素的患者可开始或加强口服降糖药治疗。
空腹血糖>160至250mg/dL:暂停伊那利塞,直至空腹血糖≤160mg/dL,同时开始或加强降糖治疗,之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若在适当降糖治疗下,空腹血糖持续在>200–250mg/dL达7天,应考虑咨询高血糖治疗经验的医疗专业人员。
空腹血糖>250至500mg/dL:暂停伊那利塞,开始或加强降糖治疗,必要时给予适当水化。若空腹血糖在7天内降至≤160mg/dL,以原剂量恢复用药;若在≥8天内降至≤160mg/dL,则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若30天内再次发生空腹血糖>250至500mg/dL,暂停伊那利塞直至空腹血糖≤160mg/dL,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空腹血糖>500mg/dL:暂停伊那利塞,开始或加强降糖治疗,评估容量不足和酮症并给予适当水化。若空腹血糖降至≤160mg/dL,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若30天内再次发生空腹血糖>500mg/dL,则永久停用伊那利塞。
口腔炎
1级:无需调整伊那利塞剂量,根据临床指征开始或加强适当的药物治疗(如含皮质类固醇的漱口水)。
2级: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并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之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若2级口腔炎复发,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3级: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并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4级:永久停用伊那利塞。
腹泻
1级:无需调整伊那利塞剂量,根据临床指征开始适当治疗和监测。
2级: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和监测,之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若2级腹泻复发,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3级: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开始或加强适当治疗和监测,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4级:永久停用伊那利塞。
血液学毒性(1、2或3级):无需调整伊那利塞剂量,根据临床指征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及血液学毒性体征或症状。
其他不良反应
1级:无需调整伊那利塞剂量。
2级:考虑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原剂量恢复用药。
3级(首次发生):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根据临床评估以原剂量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3级(复发):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4级:暂停伊那利塞直至恢复至≤1级,之后以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的剂量恢复用药。
注:不良反应分级依据CTCAE5.0版。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基于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为30至<60mL/min),伊那利塞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6mg。
- 【非小细胞肺癌】SH-1028片[适 应 症]非小细胞肺癌[试验分期]Ⅲ期
- 【食管鳞癌】LY01015注射液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适 应 症]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试验分期]Ⅲ期
- 【黑色素瘤】GT101注射液[适 应 症]一线治疗失败的宫颈鳞癌或恶性黑色素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注射用TFX05-01[适 应 症]本品拟用于经病理组织/细胞学或临床诊断确诊,不适合手术或局部治疗, 或经过手术和/或经末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和/或无法耐受标准治疗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试验分期]Ⅰ期
- 【实体瘤】BC007抗体注射液[适 应 症]CLDN18.2表达的晚期实体瘤[试验分期]Ⅰ期
- 【淋巴瘤】MIL62注射液联合来那度胺胶囊[适 应 症]难治的滤泡性淋巴瘤[试验分期]Ⅲ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