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剂量
初始剂量为一天 2 次,每次 62.5mg,持续 4 周,随后增加至推荐的维持剂量 125mg,一天 2 次
2.漏服
(1)如果本品预定给药过程中出现了漏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来弥补漏服的那次剂量
(2)患者应在规定的下次给药时间再服用本品
3.治疗中止
(1)为了避免同类疾病的其它治疗药物停药时出现临床情况突然恶化,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并考虑逐步减量(停药前的 3~7 天将剂量减至一半)
(2)在停药期间应加强病情监测
4.治疗前有肝损伤患者的用药
(1)中度和重度肝脏损伤患者应禁用本品,轻度肝损伤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2)转氨酶升高(>3×ULN)的患者通常应避免使用本品治疗
5.治疗前有肾损伤患者的用药
(1)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正在接受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6.低体重患者用药
体重低于40kg且年龄大于12岁的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均为62.5mg,每天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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