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口服,一般一次5~10 mg,一日10~60 mg,必要时酌量增减。
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2、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 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一日减少5 mg。
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口服每日100 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 mg,以后逐渐减量。
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 mg,症状缓解后减量。
最主要的不良反应为并发感染,较大剂量的本品容易导致糖尿病、消化性溃疡和类库欣综合症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此外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使用需权衡利弊,并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遮光,密封保存。
成人及儿童。
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因此一般不建议合用。
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因此通常不建议共同使用。
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座疮加重。
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 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其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
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其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36个月
片剂
中国重庆科瑞制药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泼尼松,化学结构式为:
本品为白色片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须应用时,需要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同时有细菌、病毒、真菌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本品中可能含有兴奋剂,运动员禁止使用兴奋剂,因此运动员慎用。
孕妇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因此应权衡利弊使用,哺乳期妇女如大剂量用药,则不应哺乳,避免出现胎儿发育不良等情况。
小儿需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谨慎,激素可抑制小儿的生长发育,如必须使用,需使用短效(可的松)或中效制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此外儿童患者若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应密切观察。
老年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容易发生高血压,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使用易发生骨质疏松。
(以上内容参考自中文版说明书20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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