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发或难治性、低级别或滤泡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成年患者
2.先前未接受治疗的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且接受一线化疗达到部分或完全缓解的患者
一线化疗末次给药后,患者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50000/mm3,维持至少6周,但不超过12周时,按下述方案开始予以替伊莫单抗,且仅在可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措施的情况下用药。
首先口服前驱用药对乙酰氨基酚650mg和苯海拉明50mg,随后静脉输注利妥昔单抗(rituximab)250mg/m2,初始给药速度为50mg/h。
(1)在无输注反应的情况下,每间隔30min增加50mg/h速率,将输注速率递增至最大400mg/h,且利妥昔单抗不可与其他药物混合或稀释使用。
(2)发生严重输注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利妥昔单抗,并停用本药。
(3)发生不太严重的输注反应时,应暂时减缓利妥昔单抗输注速度或暂时用药,若症状改善,再以先前一半的速率继续输注利妥昔单抗。
(1)口服前驱用药对乙酰氨基酚650mg和苯海拉明50mg,随后静脉输注利妥昔单抗250mg/m2,初始给药速度为100mg/h,每间隔30min增加100mg/h的速率,若患者可耐受,可递增至最大400mg/h。
(2)在利妥昔单抗输注完成后4小时内,通过可自由流动的静脉管路给予替伊莫单抗,在注射器和输注端口之间使用一个0.22μm的低蛋白结合串联过滤器,且输注后,需用至少10ml的生理盐水冲洗管线。
①若血小板计数≥150,000/mm3,则根据实际体重0.4mCi/kg(14.8MBq/kg),予以患者替伊莫单抗,并在10min内完成静脉输注。
②若复发性或难治性患者的血小板计数为100,000-149,000/mm3,则根据实际体重0.3mCi/kg(11.1MBq/kg),予以患者替伊莫单抗,并在10min内完成静脉输注。
③无论患者体重如何,替伊莫单抗用药剂量不得超过32mCi(1184MBq)。
④替伊莫单抗静脉注射期间,需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外渗迹象,若患者发生任何外渗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停止输注本药并在对侧肢体重新开始输注。
临床试验中的常见不良反应(>10%)包括血细胞减少、疲劳、鼻咽炎、恶心、腹痛、虚弱、咳嗽、腹泻和发热。
尚未明确
在2-8°C冷藏,不可冷冻。
成人,儿童、孕妇及老人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需密切监测接受干扰血小板功能或凝血药物治疗的患者,是否出现血小板减少。
24个月
注射剂
德国拜耳
本品主要有效成分为Ibritumomab Tiuxetan
其化学结构如下:
澄清、无色、无菌、无热原、无防腐剂溶液,可能含有半透明颗粒
立即停用本药和利妥昔单抗。
淋巴瘤骨髓受累≥25%或骨髓储备受损的患者不可使用本药。
若患者发生重度皮肤或黏膜反应,应停止输注本药和利妥昔单抗。
发生白血病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需监测患者的血液学毒性,包括是否发生继发性恶性肿瘤。
监测患者是否发生输液外渗,若发生外渗,则终止输注,并在对侧肢体重新输注。
近期接受过本药治疗的患者不可接种活病毒疫苗。
本药可能会造成胎儿损害并具有潜在风险,建议患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以上参考自FDA美国药监局英文说明书2018.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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